20130309 反核日曆

因應反核潮流,這張 "309反核日曆" 圖是我最近的創作。

不知為何後來被網路瘋傳,最後我發現作者還被寫成別人,並被許多媒體直接使用,遂有了這篇抱怨文 = =

(對,這是一篇被盜圖心得文。如果你不是時間太多,不喜勿入。)

 

先說創作的部分

 

反核圖不是第一次創作,
最早是 2011 年 4 月的反核遊行,當時受吾友 A 子之託畫了反核圖示。
但因上班中很忙,是臨時用 PS 隨便畫了一個給她 (抱歉啊 A 子XD)

 

轉眼來到今年 2 月,A 子再次參加反核活動,
跟我說要使用去年的圖來號召群眾。
我覺得去年畫得太隨便了,心生愧疚,某天想到靈感,就重畫了下面這張。

20130224 反核死神

雖然還滿有趣的 (作者我自以為啦),
但貼在 FB 後發現沒有什麼號召的作用。
有的人會說很有趣,但沒有人說看了就想要參加遊行。
我想了想,傳達的部分做得不夠。
應該要把號召的作用放到作品裡才對。

 

結果 3 月 7 日晚上我在家撕日曆的時候就想到了靈感XD
最後就有了 "309 日曆" 這張作品。

(有圖為證:這是 3 月 9 日的日曆XD)

IMG_6564  

(有人告訴我說這張被瘋傳是因為很少人家裡還有日曆!
怎麼會呢?只有我家有嗎!?)

作品 ↓

(貼在部落格畫質比較好~臉書分享的圖被壓縮過了)

20130309 反核日曆

 

接著就是被瘋狂轉貼的盜圖事件。

(注意,分隔線以下開始抱怨,沒事的話可以離開了謝謝~)


 

1.假冒作者事件

 

3月8日我把圖貼到臉書後,有幾個人分享轉寄,
自以為算達到一點宣傳效果了吧~這樣就好了
(畢竟我的 FB 朋友並不多啊XD)

 

不過到了傍晚,開始在好多個粉絲團看到分享這張圖,
我想說有人推廣也算是好事,
但我注意到一件奇妙的事:作者是別人 = =

 

當下就很想罵髒話,立刻發揮推理精神開始回溯圖片來源。
首先是一一到這些粉絲團去留言 (我留了 7-8 個我手好痠~),
請他們修正,同時問這個盜圖者是誰。

 

最後我發現有多張的作者都寫同一個,
我又發揮調查手段去把他查出來了。
(不好意思,本人湊巧在新聞台上班過,人肉搜索我算在行,
如果你要盜圖,請不要以為人家都抓不到你...)

 

就是下面這位的 Google+。
https://plus.google.com/+briiantw#+briiantw/posts
截圖如下

2013-03-10_212404  

我不能夠說這是一位惡意盜圖者,因為他並沒有說是自己的創作。
但是,

在網路上,沒有標示來源,人家就會以為這是你的東西。
你可以說圖片來源已不可考,但你不可以完全不標示。

自己經營媒體 (粉絲團) 還在上面宣告版權的人為何缺乏這樣的習慣呢 = =

總之結果就是,這個人的社交圈 (有 12 萬人) 中就有許多人紛紛轉酨,並標示作者是他。

我只好在這裡罵他了,因為我不想曝光我的 Google+ 帳號啊...
(如果有人認識他請去通知他撤下,我願意稍微修改上面的發言。)

 

2.媒體也會盜圖?

 

上面的事情我想就這樣了。因為我這張"日曆"它應該只有在當天比較有轉貼的價值。

不過今天 (3 月 10 日) 朋友說有在新聞看到這張圖,我又火大了~

這是 NOWNEWS 的

http://health.nownews.com/2013/03/08/91-2911391.htm

2013-03-10_174018  

使用我的圖片,還使用我圖裡的文字當標題,只寫個 "來源是臉書"、"翻攝自網路" ...

我雖然覺得這記者很不用心,但只能無奈接受

(臉書上的"分享"都有保留來源,自行上傳的圖你也可以去問他來源,如果這位記者有我一半的搜索精神,找出原作者很難嗎?)

 

再來是這個"環境資訊中心"的網站

http://e-info.org.tw/node/84245

2013-03-10_184527  

直接使用我的圖片 (還放很大張),

連圖片來自哪裡都沒有寫,這是明確的侵權行為。

 

我想起我古時候也修過新聞編採的課啊,我還以為未經作者同意,不能公開他人的創作,更不能引作他用。

這些記者的行為讓我覺得,現在是不是為了搏取版面/人氣,什麼都可以貼,大不了事後道歉就好了,反正搏人氣已經達到目的.........

所以我決定暫不申訴也不提告(因為媒體有權合理使用,本文最後會說明),

在自己的部落格公布作品以及罵盜圖者,這是身為作者僅有的權利吧。

(而且這裡人很少,讓我罵一下這些媒體也不會怎樣吧XD)

 

後記:被盜圖該怎麼辦?

 

其實我不是第一次被盜圖,對這次事件也並不上手 (所以這篇文章明顯文不對題XD)

之前多次被盜用的是本站的 TORO 貓照片。很多人都恣意轉貼,如果不是太嚴重,比如偷一張去當大頭貼,我多半就是算了。只有一次真的差點打官司,就是對方偷走整個相簿的 TORO 照片,還全部修掉浮水印 (辛苦他了),這種狀況如果再不計較,最後你就會看到自己的作品滿天飛了。最後我請對方全部撤掉,他還覺得我小氣...早知如此我應該把他弄去關

這次的事件,考慮到分享的人都沒有營利 (把圖拿去賣),宣傳效果也(變相)達到當初設計的目的,加上告了也沒有好處,所以就算了。

如果其他朋友你也遭到類似的事情,下面我想分享幾個案例,這樣你可以節省一點查詢法律的時間。

(不要以為你是創作人、設計師才會被偷圖喔,只要你有貼照片到網路上,都難保不會被盜用)

(1)  圖文被盜用的做法:請參考藥師吉米的網路著作權整理 (以下引用自藥師吉米部落格)

【網路著作權】被盜圖盜文侵害智慧財產權怎麼辦?有免費法律諮詢嗎?

 

(2) 如果對方偷了你的圖片還賣了錢,可以提告求償

以下引用攝影名人法小金的案例。舉個例子,如果你敢偷我的 TORO 照片拿去拍賣上面賣商品,我就會這樣對你~(切勿以身試法!)
(以下引用自法小金部落格)
盜圖者賠了我$X0,000!請勿以身試法~! 

 

(3) 請提醒你的朋友:"分享"可以,但要註明來源!

預防勝於治療,有時候人家不是想盜圖,他只是不知道什麼叫合理的分享,這時候就要教導他XD

如果要分享部落格/網站的內容,引用時應該加上網址 (提供來源連結,不然你就有借別人作品博取人氣的嫌疑)

如果要分享臉書上的內容,請使用"分享"的功能 (因為可以連到作者)。如果你下載別人的照片貼到自己家,又沒有講來源,已經是侵權行為。
(沒被怎樣是人家不跟你計較而已)

2013-03-10_224129  

 

(4) 你應該知道的著作權常識

(1) 網路上每張圖片都有版權。沒有加版權宣告的圖也同樣有版權。如果你不是作者就不能使用。非得要使用就要保留來源 (證明你不是惡意偷圖)。

(2) 只有作者本人有權利公開把自己的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貼到網路上。(請自己上網查著作權法第27條),你想分享別人的作品,一樣,請註明來源。

(3) 法律有保障新聞媒體可以合理引用網路上的作品。(請自己上網查著作權法第49條) 但若誤植來源、故意不標示來源,就不一定能算是合理引用。
(如果你像我一樣被媒體盜用圖片,又不甘心作品被濫用(或者是你就想紅),可以請律師好好跟對方討論)

 

(我也不想要熟著作權法,但是太常被偷圖,久病成良醫。以上若有法律高手發現有錯,歡迎指正)

這個事件就到此為止了~
希望不會有下次~

 

應該不會有下次,根據安迪沃荷的名言,
我應該已經用掉每個人一生能紅的 15 分鐘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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